平罗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宁政规发〔2018〕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石政规发〔2019〕1号)要求,根据《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平党办发〔2019〕10号)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现就县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行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按照《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
盛夏来临,平罗县城夜晚的霓虹愈发闪亮。6月17日,2022年“平罗八点半”夜经济暨汇融第六届音乐美食节启幕,依托集装箱美食街区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让夜间经济“惠及民生、惠及城市、惠及发展”。 近年来,平罗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拓展存量、创造增量,聚力推动全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大力发展夜经济新业态,打造“阳光观光夜市”“汇融九街”等风格各异的特色街区,形成餐饮零售等多元汇聚的消费集聚区,构建以汇融商圈为轴心的“一圈多点”夜经济体系,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