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
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在深圳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 2. 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一)申报企业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深圳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为我市2016年度的工业百强企业或2016年全年的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报统计局数据为准)的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三)申报企业的2016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 (四)申报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对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新增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奖励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03-2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2023-02-1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制造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11-18]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8-24]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九条的通知 [2022-07-04]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2]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芙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5-09]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2-04-21]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3-21] 关于印发2022-2024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3-01]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芙镇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1-30]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1-30]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芙镇困难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1-12-21]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2021-09-06]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7-27]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4-30]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广播电视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04-19]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3-01]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0-12-30]
招生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启动,对项目感兴趣的学生可关注研究院当年发布的招生宣讲会信息,报名参加招生宣讲活动,进一步了解项目。 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可根据当年研究院推免生预选拔活动通知(包括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报名本院项目。通过推免预选拔复试的学生,将获得项目预录取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队建设,确保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强化保障,不断激励奥运备战重点运动员提升竞技水平和奥运综合竞争力,在杭州亚运会和巴黎奥运会取得好成绩。经协会研究,拟按照《中国高尔夫球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和《中国高尔夫球奥运之队组织与管理办法(暂行)》、《中高协尖子运动员培养计划》的相关要求,对国家队运动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二、公示日期: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员有争议,可以邮件的方式反映到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邮箱地址:team@cgagolf.org.cn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1、凡2022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 he.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凡2022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电子版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2022年度报告
萝、绥两县住建局、宝泉岭直属分局,全市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冬期施工环境。部分工程仍在紧张施工中,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市住建局决定从2021年10月下旬,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及越冬维护检查工作
人民网合肥3月9日电(陈浩)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 《政策举措》旨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效能、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推动外贸外经联动发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 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政策举措》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去年、中小微企业中期流贷余额增长30%、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000亿元以上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可知,申请东莞市人才入户资格需要符合全部基本条件,且符合其中一项准入条件。 1.在我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安徽省财政厅 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安徽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皖财教〔2019〕914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文件以及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现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提倡实名拨打0553-5910917或发送邮件至ahnuxinwen@163.com。
生态环境部要求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干扰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减少检查频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生态环境部4月19日透露2020年多地分别联合市监、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生态环境部指出2020年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