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本条是关于违约金过高问题行使释明权的规定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备被申请人转移、规避财产,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避免存在滥用诉权、恶意通过财产保全损害他人利益之情形。为此,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于2019年10月14日至18日,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人员,对局系统各行政执法主体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2019年10月14日开始,我局以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执法文书为重点组织专人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针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执法台账和办理结案的45卷案卷进行了评查,因我局于2018年9月1日,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市行政服务审批局集中办理,因此所涉及的行政许可案卷在时间安排上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评查方式采取了听取汇报、自查总结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1条(立法目的) 第2条(法律效力) 两公约所揭示保障人权之规定,具有国内法律之效力。 第3条(适用规定解释) 适用两公约规定,应参照其立法意旨及两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之解释。 第4条(人权保障) 各级政府机关行使其职权,应符合两公约有关人权保障之规定,避免侵害人权,保护人民不受他人侵害,并应积极促进各项人权之实现
2018年5月9日,对许多国人来说都是深具意义的日子,因为这是大马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政党轮替。国阵的61年政权被推翻后,朝野的权力和位置互换,我国政治出现巨大变化。 变天的头一年,朝野政党经历政治重组,国阵成员党分崩离析、巫伊合作、大批巫统议员党员跳槽、公正党派系之争等等,变化多端
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由第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由107个选区选举产生。止2016年10月16日(选举日),全县21 个镇共449220人,依法登记选民347225人。按照差额选举规定,全县共提名初步代表候选人370名,为应选名额的1.77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16名,为应选名额的1.51倍
近日,网友爆料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本科生陈玉钰修改成绩保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引发关注。 6月10日,一名网友称,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2016级本科生陈玉钰在大学期间所修21门工科基础必修课中,有6门课挂科或缓考补考。按照学校规定,补考和缓考成绩在保研计算中只能算60分,而陈玉钰却是例外
民国26年(1937)卢沟桥事件爆发后,为因应战时军事整合作战之整体需求,并配合国防军事优先的前提,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8月11日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作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于8月14日正式成立。该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主席,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为副主席,此两职位分别由蒋中正与汪精卫担任。 在训政期间作为党政最高指导单位的中央政治委员会,因战争缘故,而无法定期召开会议,在战时军事为重的前提下,于11月通过〈非常时期中央党政军机构调整及人员疏散办法〉,暂停中央政治委员会职权暂停,交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之,成为战时政治、军事最高决策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1月5日就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自然人将适用跟企业一样的税收强制措施。专家称,这为个税、房地产税改革铺平了道路,为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整个税制改革扫清了障碍
立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三读通过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强化侦查中营业秘密之保护,违反侦查保密令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避免二次泄密,促使企业愿意提告,有利检察官“速侦速结”,修正案亦强化对外国人营业秘密之保护,包括未经认许外国法人得为告诉、自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及互惠原则,以期吸引跨国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本次修法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系因106年2月智慧局召开“营业秘密法增订刑事责任施行成效检讨会议”,产业界认为营业秘密侵害案件执行成效仍有待改善,为促进营业秘密案件“速侦速结”,建议参考法院“秘密保持命令”,于侦查阶段引进侦查保密令,促使企业愿意提供相关资料,并避免营业秘密二次泄露;“侦查保密令”制度也是107年3月行政院就中国大陆对台31项措施所提八大策略之一“加强营业秘密保护”。有关“侦查保密令”制度之重点如下: 一、检察官侦办案件认有必要时,得依职权核发侦查保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