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
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1-82980066,可同时接听5条来电,方便举报者拨打; 邮政信箱:济南邮政第A1013信箱; 此外还创新地公布了专门开设的电子邮箱:zyshceddjb@126.com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1月13日上午,株洲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举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建红,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亮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赖晓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军,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湛晓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建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陈玉新主持。 根据《株洲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会议集中对12名积极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人民群众发放奖励资金24万元,其中一名兑现全市最高奖励10万元
为强化支部党员对扫黑除恶知识的认识,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的通知》要求,4月1日,中共勐海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一支部书记全文传达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相关知识进行深入讲解。他提出党员干警外出送达、巡回开庭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讲,提升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揭发黑恶势力,勇于与黑恶势力做斗争,进化社会风气
经研究,成立安康市海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伯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鑫、杨居寿、史晓利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杰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制定印发了《水路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重点在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两个领域内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水霸、砂霸等违法行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黑后台”,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近日,永修县三溪桥镇组织工作人员再次进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及线索摸排工作,全面延伸线索摸排触角。今年以来,永修县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用心守护百姓平安。 该县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原则,建立健全纪检、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做好扫黑除恶与反腐“打伞”、基层“拍蝇”相结合的文章,通过梳理隐案积案、开展重点摸排、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进行线索摸排和行业督导,对各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聚众斗殴、破坏经济秩序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做到应收尽收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开展排查调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起深入排查调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政治责任,同时为增强教师遵纪守法意识,倡导文明新风,筑牢预防“黄赌毒”防护栏。2019年9月13日大同小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拒绝黄赌毒宣传教育教师专题会,全办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专题会上,大同小学副校长陆佳音充分利用网上关于“黄、赌、毒”的反面案例对教师进行毒品的危害和对社会的影响教育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群众举报的线索,四川省公安机关打掉了以王德彬为首,长期盘踞在泸州市的重大涉黑恶犯罪组织。王德彬,男,现年57岁,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原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为弘扬社会正气,彻底查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根基,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王德彬等人涉黑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本文摘要:为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强化社会各界参予反对“要犯除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连日来,县供销社采行非常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了“要犯除魔”专项宣传活动,更进一步营造了全民知悉、全民参予的浓烈氛围。该社通过开会“要犯除魔”专题部署不会,制订工作方案,具体职责任务,层层发动,保证人人参予。 为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强化社会各界参予反对“要犯除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连日来,县供销社采行非常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了“要犯除魔”专项宣传活动,更进一步营造了全民知悉、全民参予的浓烈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除恶务尽,绝不手软,只有始终保持雷霆之势,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社会才能安宁,人民才会满意。 战鼓声声,斗争未有穷期
正义内蒙古8月16日电(通讯员 陈婧)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近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辛放深入三河回族乡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