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职权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13号主席令修订颁布)第三十条【部门规章】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5号令,2015年5月27日第79号总局令修订颁布)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批准并核发相应文书
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 (陕建发[2012]25号)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征收个人住宅对被征收人进行住房保障的,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征收个人住房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你省《关于撤销渭南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陕政字〔1994〕21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渭南地区和县级渭南市,设立地级渭南市。市人民政府驻东风街83号
为正确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如果员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需要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后7天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在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应当公开和按照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后,按照办事公开程序进行审核,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三条 审核及保密审查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信息公开和保密规定要求。 第四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一条 根据广西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广西大学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与工作细则。 第二条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由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与公布本学院转专业的考核与接收实施细则以及本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对转入/转出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的学生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按照《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1月修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