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
1、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城建投睿琪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鄄城生物医药绿色智能产业园(二期-2)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内容:对鄄城生物医药绿色智能产业园(二期-2)工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2022年10月25 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时间除外),到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西路龙泽花园院内)(过期不予受理),售价:500元
为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的,由中央企业负责审核批准。 二、中央企业要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从2016年10月20日起《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工程招投标新旧系统同时运行,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拍卖等交易项目将在新系统上运行。 即日起,各参与单位与角色需要登陆系统注册信息,共同参与试运行期间《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所有业务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业务办理人员登录《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办理业务。 (二)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录《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用户信息注册及招标工作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2主要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2022-12-02]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2022-11-04]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022-09-24]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 [2022-07-27]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2022-05-21]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2022-05-10]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2022-03-24]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 [2022-01-10]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 、企业增资 、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结果 [2021-11-15]
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我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交易规模逐年增长,2018年行业交易额比上年增长56.9%,达到12.39万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了10万亿元大关。 这是记者在近期举行的“中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创新发展论坛”上了解到的信息。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产权市场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一环,也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尤其在为非上市企业提供非标准化的权益流转和融资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为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的,由中央企业负责审核批准。 二、中央企业要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产权与收益管理业务统计自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县(市、区)和市出资企业对2019年产权和收益管理业务进行了统计自查。本次统计自查包括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等内容,市政府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对监管范围内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市出资企业负责对其各级子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在各县(市、区)和市出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统计自查工作顺利完成
5月29日至31日,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发挥产权市场功能、服务国资国企改革”交流研讨会暨“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江西共青城召开。来自全国40余家共同市场理事单位的1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交流研讨会上,上海、山东、内蒙古、广东、贵州、湖南、安徽、江苏、重庆、浙江、江西、四川、云南、辽宁等地的18家产权交易机构以发挥产权市场功能,服务国资国企改革为主题,结合相关政策和案例,分别就混改、采购、各类经营权等业务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在业务创新、市场化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以及省里关于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办企业较多的高校,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法人独资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也可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经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改组为资产经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