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
服务于全省经济的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纽带和桥梁作用,用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的手段,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帮助省管企业完成国有资产向国有资本的转化,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服务于全省实体经济的发展,用市场化的手段实施股权投资和资本运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甸峡水电站泄洪洞进口启闭机室加固处理工程已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甸峡水电站泄洪洞进口启闭机室加固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九甸峡水电站泄洪洞进口启闭机室位于九甸峡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主体结构为二层框架结构,一层楼板顶部放置固定卷扬机及基座,二层顶部有桥式起重机
关于确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青国资产[2009]40号)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摘要: 1、产权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转让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本文摘要:中金岭南21日晚间公告,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出让深圳市有色财务公司的股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深圳牵头产权交易所和北京交易所展开公开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底价合计为14495.77万元。公司本次白鱼参予公开发表竞拍有色财务公司少数股东所所持股权事宜,若竞拍顺利,公司持有人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比例将从75.84%减至94.78%。 中金岭南21日晚间公告,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出让深圳市有色财务公司的股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深圳牵头产权交易所和北京交易所展开公开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底价合计为14495.77万元
1、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城建投睿琪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鄄城生物医药绿色智能产业园(二期-2)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内容:对鄄城生物医药绿色智能产业园(二期-2)工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2022年10月25 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时间除外),到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西路龙泽花园院内)(过期不予受理),售价:500元
为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的,由中央企业负责审核批准。 二、中央企业要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为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的,由中央企业负责审核批准。 二、中央企业要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产权与收益管理业务统计自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县(市、区)和市出资企业对2019年产权和收益管理业务进行了统计自查。本次统计自查包括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等内容,市政府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对监管范围内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市出资企业负责对其各级子企业进行统计和自查。在各县(市、区)和市出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统计自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