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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引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引导意见》和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引导意见》,根据企业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企业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工作部署,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际华集团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方案》,决定面向际华集团市场化选聘企业经理层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根据董事会的指示,拟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拟订企业的子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等方案; 5、拟定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 6、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方案,具体规章、基本管理制度;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9、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党群工作相关的经历; 2、具有担任新兴际华集团二级企业副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不得超过55周岁。 实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禁入制度,严格按照《企业法》、《国有资产法》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