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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的规定,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参保企业8月起应按上述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