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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提出质疑;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1.竞谈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51-62220155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