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76585
函转卫生福利部“2016-2019家庭暴力防治报告”
一、
函转卫生福利部“2016-2019家庭暴力防治报告”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100176585号函办理。 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条第1项第9款规定,卫生福利部应每4年对家庭暴力问题、防治现况成效与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定期公布家庭暴力致死人数、各项补助及医疗救护支出等相关统计分析资料,合先叙明。 三、 旨揭报告系该部邀集司法院、法务部、教育部、劳动部、内政部警政署、内政部移民署、法务部矫正署、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针对2016至2019年之家庭暴力现况分析、家庭暴力防治资源投入情形、家庭暴力防治服务及成效,以及未来策进作为等共同研议、编纂,俾具体呈现我国家庭暴力之现况、服务投入情形及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