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03465057
二、澄清内容1:
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二、澄清内容1: 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澄清内容2: 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投标预备会,原内容:不召开,实则指不组织召开线场答疑会,但是召开线上答疑。 原定于答疑时间:2023年02月03 日12 时00分前将加盖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的答疑问题电子版和扫描件(无问题也须发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1837872418@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13903465057)未按照要求参加答疑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 现修改为:2023年02月06 日10 时00分前将加盖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的答疑问题电子版和扫描件(无问题也须发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1837872418@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1390346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