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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视将倾心打造新一季《中国好声音》 今天(3月1日)下午,唐德影视发布公告,正式证实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汉字名称“中国好声音”归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消息,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日上午恢复交易。 据了解,2016年2月5日荷兰Talpa公司旗下Talpa Global B.V.就与星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纠纷一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的仲裁。 经过多轮听证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于2017年2月27日就该案做出最终裁定,在该裁定中,荷兰Talpa公司在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都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
日前,韩国MBC诉中国版综艺节目《蒙面歌王》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公司”)的消息再次引发了对引进综艺版权的讨论。据韩媒报道,MBC此前已就灿星公司未支付完《蒙面歌王》收益一事提出了仲裁请求。 此次与MBC的纠纷并非灿星公司首次因引进版权问题成为被告
唐德影视关于《中国好声音》授权的声明 6 11月9日,唐德影视收到《中国好声音》原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单方面发来的解约通知函,宣称自通知之日起终止对唐德影视的授权。对此,唐德影视作出如下声明: 1.《中国好声音》的授权不可能因为荷兰Talpa公司单方面的通知就可以终止,在双方合同期内,《中国好声音》节目在大中华区域内的一切权益都仍然归属唐德影视。 2. 唐德影视保留在合同期内继续制作、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力,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唐德影视将继续推进《中国好声音》项目
“好声音”到底是谁的?看人民日报怎么说!人民日报重磅报道,以《中国好声音》为例,呼吁注重创新创造的知识产权保护。 以下是人民日报报道的全文: 日前,浙江卫视再度发表声明,称《中国好声音》节目名唯一合法权益人是浙江卫视,荷兰Tapla公司与唐德影视的主张均不正确,浙江卫视享有该《中国好声音》商标的专用权。而在此之前,浙江卫视已悄悄将《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改为《中国新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