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申2006年11月15日请报告,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7日,于2017年3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由“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医学专家为首的专业研发团队,注重人才培训和科研工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于2004年成功研发“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分析软件”并通过临床验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7日,于2017年3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由“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艾博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医学专家为首的专业研发团队,注重人才培训和科研工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于2004年成功研发“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分析软件”并通过临床验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据了解,通威股份有限企业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通威集团有限企业控股的四川通威饲料有限企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企业,注册资本11188万元。2001年11月19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企业名称由“四川通威股份有限企业”变更为“通威股份有限企业”。有关资料显示,通威股份有限企业是以饲料生产为主,同时涉足水产研究和水产养殖业的大型民营科技型企业
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发起,经江西省财政厅赣财会(2011)51号文批准于2013年12月26日成立,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502087120223u。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徐向青;现有职工15人,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人,其他专业人员也都具备中、高级职称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本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
建筑行业中的签证是什么意思?干什么用的? 【建筑行业中的签证】即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1、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作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您好,欢迎访问成都FB体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注册地和办公地址可以分开吗?在公司登记和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登记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的分离。原因可能是公司规模扩大,或者原地址被删除。如果出于令人信服的原因,有必要将登记处与办公地址分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总公司为住所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需要经过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和注册完成五个阶段。当完成了这五个阶段,就算是通过了商标注册,商标局会下发《商标注册证》。那么什么是商标注册证呢?下面跟随深圳专利申请来了解一下
(工商企字〔1997〕第222号)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省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分支机构含义界定的请示》(本工商发〔1997〕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关于“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的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依《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和营业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申2006年11月15日请报告,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