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余
文字与语言一样具有沟通的功能
文字与语言一样具有沟通的功能,但文字的形体(字体、字样)常因个人书写习惯与喜好,出现歧异,常在生活上与讯息交流时产生不必要的障碍与误会。为免除类似的困扰,教育部自民国71年9月开始,研订标准字体,以期建立一个共同的标准,并于民国七十二年起用于国小国语教科书教学上,民国83年7月编订《标准字体教师手册》供教育界教学参考;这套标准字体包含常用、次常用、罕用及异体四个字表,共计四万余字: 民国80年并委外制作《常用字表》及《次常用字表》之楷、宋、黑、隶等体的64×64点阵格式电脑档、曲线描边字型档个13051。83年7月公告电脑格式的《国字标准字体楷体母稿》13,051字、《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17266字;希望建立字形标准,提供资讯界作为输入、编码及字型(pattern)的规范,促进中文电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