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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周文君西医内科诊所的备案申请并按要求发放了备案证现将备案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木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将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51-57082491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