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制约
14日,省委巡视三组巡视福州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省委巡视三组组长南翔反馈了巡视福州情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主持会议并讲话
法制网2月20日讯 记者蒋皓 20日上午,全国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识司法的严重危害,从严治检不放松,始终保持对自身问题的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查处检察人员问题,清除害群之马。 曹建明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的重要职能部门,如果自己都没有做好,监督别人又何从谈起!不愿接受监督、抵触监督,本身就是内心虚弱的表现!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案这两个重点,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敢于接受监督,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近日从甘肃省卫生厅获悉,甘肃省已成立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这标志着甘肃省将为“新农合”立法,《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有望在年内完成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订工作。 甘肃省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建立以来,经过十年时间的制度实践,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但是,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逐步提高,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新农合基金监管任务日趋繁重,亟须相应的地方立法予以规范、支持和保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对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责任等做出进一步的界定,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甘肃省新农合制度实现规范化、法制化运行
本网讯(文旅学院)4月29日上午,青岛市李沧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我校文旅学院全国花教授被聘为青岛市李沧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是加强对监察机关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青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李沧区监察委员会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5名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2月23日,省统计局召开内控建设工作会议,听取2022年内控工作汇报,对新制定的四项内控制度进行预审,对我局内控风险进行评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国强参加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唐纪主持会议
3月18日,为确保全面注册制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上交所、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组织首次全网测试。 全面注册制相关业务全网测试主要是通过模拟沪深交易所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非交易等业务的委托申报、成交回报、行情接收、清算交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化转融通等业务处理过程,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技术系统的正确性。测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一些具体内容
国税部门是掌握着一定权力的执法部门,处在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对税收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也越来越大,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一直以来,我们在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近期又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如我局发生的打人事件和系统内发生的个别税务干部参与赌博、诈骗、违反社会公德等案件,充分说明了政治纪律必须要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要保证队伍清正廉洁,必须强化监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反腐倡廉内控预防机制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自治区国税局也把努力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以“四大监督保障机制”为基础,符合我区国税系统实际的大预防、大监督格局作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6月1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学院330会议室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及学院组织员参加会议,院党总支书记沈召前主持。 会议讨论、研究了以下三个方面议题: 沈召前书记对《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基层党组织常态化疫情防控“四个一”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学院党组织开展“四个一”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
4月27日,福州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并开展五一、端午节前廉政教育集体谈话。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文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唐新文局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腐败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