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010022
一、 依据本府工务局111年3月16日桃工景字第111001
一、 依据本府工务局111年3月16日桃工景字第1110010022号函办理。 二、 旨案活动于111年3月23日起于桃园市桃园区大有梯田生态公园举办。主办单位为工务局、协办单位系为大有梯田生态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厂商“乐满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满地公司)”
一、 依据本府工务局111年3月16日桃工景字第1110010022号函办理。 二、 旨案活动于111年3月23日起于桃园市桃园区大有梯田生态公园举办。主办单位为工务局、协办单位系为大有梯田生态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厂商“乐满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满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