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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理“111年全国中小学防灾教育增能工作坊”
一、 依
教育部办理“111年全国中小学防灾教育增能工作坊” 一、 依据教育部111年9月27日台教资(六)字第1112704034A号函办理。 二、 为提升第一线教师将防灾教育融入教学,并让学生可依照各校在地环境特性,培养具备“防灾知识力”、“校园实务力”及“情境想像力”等3种核心能力,本部特办理旨揭工作坊。 (三) 录取通知:两场次皆于111年10月19日(三)下午6时前,以电子邮件寄出录取通知及Google线上会议网址,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