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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捐赠管理的通知》辽
根据《关于加强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捐赠管理的通知》(辽卫函〔2020〕82号)和《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有关规定,现对我院2020年度接受现金捐赠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予以公示。 2020年我院接受现金捐赠收入共计335149.76元,具体如下: ㈠接受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捐助资金200509.76元,用于我院参加新冠肺炎防治救治工作的医护人员奖励。该款于2020年4月22日转入我院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