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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中共海北州委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
为积极贯彻《中共海北州委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北发〔2019〕22号)及《中共海晏县委办公室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晏办发〔2019〕69号)精神,我县将所有中央、省、州、县级资金纳入了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范围,对已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对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项目作为绩效考评的重点,并严格督促预算单位设定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目标的合理设定,筛选部分重点项目资金,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方式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2022年委托第三方对8个本级预算项目和23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9594.21万元。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青财绩字[2020]2080号),评价结果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等级为优,80(含)—90分等级为良,60(含)—80分等级为中,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