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人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在不断变化的复杂的大环境下,社会组织、捐赠人、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公众不仅仅需要准确与完整的财务记录来满足对财务信息的各种需要,同时,由于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各类法规要求的出台、管理提升等需求,机构不断地发展和变革,这就需要更深层次的专业服务帮助社会组织在数字时代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我们通过不断优化的方法、工具、系统为非营利组织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我们凭借多年在社会组织的服务经验,以全面整合、一体化的服务方法,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涵盖财务、税务、法务、信息技术、人力资源、项目咨询、战略规划、尽职调查、项目监测及评估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在国内、国际范围内具备高度热忱、 优秀学历背景及多元行业经验的优质志愿者团队 ,尤其在公益、慈善领域知名学者、官员、知名基金会、民非机构的从业者、领军人物是工蚁坊志愿团队的骨干力量
第一条 为规范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布活动,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维护捐赠者与受赠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布,是指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基金会的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的活动。 第三条 基金会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捐赠人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慈善组织应当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3月19日报道:19世纪的欧洲铜版画里蕴藏着怎样的中国风情?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物馆日前以“十九世纪中叶欧洲铜版画里的中华风情”为主题展出了53幅珍贵版画作品。校长汪荣明,捐赠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朱浒,铜版画大师沈忠海等出席了“首展”揭幕仪式。 铜版画是一种在金属版上用腐蚀液腐蚀或直接用针或刀刻制而成的版画,作为西方艺术的重要分支,它起源自中世纪,其工巧、其识深、其境界高远,兼具艺术、工艺、文献等多重价值
5月1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鼓励法律援助捐赠,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多元供给途径。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主要依靠财政供给、途径单一,特别是去年以来受疫情灾情影响,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基层法律援助经费存在较多困难,制约着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草稿。许多内容没有考虑到或不完整。欢迎补充
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三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第四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平台强化慈善总会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途径。提高慈善总会的业务透明度,从而塑造慈善总会的社会公信力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8月16日泰山慈善基金会“助残助学童心筑梦”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8月9日泰山慈善基金会“乡村小学童蒙课堂”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8月9日泰山慈善基金会“血癌患儿救助计划”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7月20日泰山慈善基金会“急救正在排异的小琪”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7月20日泰山慈善基金会“白血儿童病房也有爱”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9月22日泰山慈善基金会“共筑重疾童心梦”,“为心碎老人摆渡”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7月20日泰山慈善基金会“特殊困境儿童救助”退款公示如下: 根据捐赠人申请,2021年9月9日泰山慈善基金会“相扶相携医路同行”退款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