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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的要求,结合《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南师学字〔2019〕3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议,拟推荐文学院谢贝等72名本专科学生认定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现将《南宁师范大学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