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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国污普〔2017〕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黄宏坤 010—5919416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