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
本文摘要:转入汛期,暴雨大大,为了作好防汛、防雷、防电工作,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性,6月1日下午,宝华洲社区本着早于打算、早安排、早于排查、早于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行三措施大力作好防汛工作。一、增大宣传,强化居民防汛意识。 社区利用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重点宣传防汛科学知识,工作人员到孤寡艰难人员家中展开温馨警告,暴雨期间,要留意上下班安全性,并留给社区号码,告诉他居民如经常出现紧急情况可与社区联系,社区不会竭力拜托解决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任中层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增强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近日,公司纪委对公司拟提任的工程管理部何敏、市场部易杰2名同志开展了任前廉洁谈话。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翟永秀同志希望拟提任的2名干部要认真践行张董事长在任前谈话中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要履职尽责。随后,翟书记对两名同志提出三点廉洁从业要求:第一,重视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7月9日—10日,甘肃建投纪委书记巩凌宇一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五建集团、八建集团、天水建设公司、天水商品混凝土公司、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在对五建集团、八建集团进行调研的座谈会上,五建、八建集团纪委负责人、部分基层单位纪检员、项目部纪检监察员从日常工作、问题不足、意见建议等方面作了发言。巩凌宇就有关问题不时和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并对五建、八建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日,市医保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局党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会上,局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8月21日上午,汶上县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中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监察组副组长刘浩洋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活动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马洪联主持,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在教育活动中,围绕“党员干部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廉洁意识”这一主题,从保持清廉常态、树牢清廉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三个方面,以丰富的案例、通俗的语言、独特的视角给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3月21日上午,我院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及纪委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军主持会议
8月17日上午,im电竞app召开了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水投集团副总经理、能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所属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企业副总经理刘维民主持会议
因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经2022年1月18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分管行政、保密、外事、港澳事务、发展规划、质量管理、教学督导、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政策法规室、外事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审计工作部。 分管组织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校团委、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1月5日,县中医院召开领导干部述职测评大会,全院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委相关领导出席大会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院长朱时林在会上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介绍了2014年医院主要业务工作及成就,分别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医院基建改扩 1月5日,县中医院召开领导干部述职测评大会,全院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参加
日前,公司制定下发《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从业人员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公司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生态环境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形成了“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基层车间 (科 室)”三级环保管控体系——集团公司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各生产厂(保障单位)是生态环境保护直接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环境保护局及各管理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