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服务:票务服务、车辆租赁服务、会议场地租赁及服务、会议住宿餐饮安排、会议专家安排、专家礼仪及接待等。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及社保凭证或证明) 5. 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服务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服务业绩;(提供至少两项业绩,以会务服务合同为准) 7. 其他资格条件:企业法人参与遴选时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遴选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递交材料时审查)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将遴选所需的各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13日17:30前送到安徽省教材出版中心1711室
因行贿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蓝汛欣润)、北京晟弘凯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晟弘凯恩)、河南裕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裕华)等多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相继获刑。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多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内容。 澎湃新闻([URL])梳理相关判决书发现,蓝汛欣润公司曾向高守良行贿1600万元,晟弘凯恩公司曾向高守良行贿4000万元,河南裕华公司曾送给高守良价值500万元公司股份的《承诺函》1份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2017〕66号)、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7〕120号)要求,为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现组织申报2017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公共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是2016年1月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的公共服务平台,能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任一类别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培训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各类培训服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日前制定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供应商投标便利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通知》明确,信用承诺的对象为参加新乡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的内容为供应商做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其他承诺,并自愿承担违反承诺相关责任的约定
请各单位依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办理经费立项等有关手续: 1、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内容和项目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细化工作:编制项目细化论证报告,填报详细的设备购置清单或房屋修缮清单、项目进度管理表、经济责任书。(见附件1) 2、请按照《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的通知》(2015-2016学年校办字15号)要求,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时间到天”的要求,签署《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责任书和时间表》和《承诺函》(见附件2)。 3、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明德主楼11层1119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ruc211@ruc.edu.cn ),以便项目立项并按时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就《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2020年9月-2021年8月牛奶配送项目(二次招标)》,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2020年9月-2021年8月牛奶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2020年9月-2021年8月牛奶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任意一个即可)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两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4)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倒推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我院因招标采购工作需要,现公开招标长期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院部分招标工作。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信誉良好单位参加投标。 三、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服务:票务服务、车辆租赁服务、会议场地租赁及服务、会议住宿餐饮安排、会议专家安排、专家礼仪及接待等。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及社保凭证或证明) 5. 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服务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服务业绩;(提供至少两项业绩,以会务服务合同为准) 7. 其他资格条件:企业法人参与遴选时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遴选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递交材料时审查)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将遴选所需的各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13日17:30前送到安徽省教材出版中心1711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我院就服装缝制工艺实训室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