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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 103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1.博士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包含2020年9月、12月和2021年6月已毕业的博士生)及2021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2.博士生导师: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生导师及2021年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 1.信息填报: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博士生导师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