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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嘉服集团:
为进一步发挥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
市交通运输局,嘉服集团: 为进一步发挥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本级海洋(湾区)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9〕140号)精神,经公开申报、审核筛选等环节,现将2019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嘉兴市本级补助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用于海洋(湾区)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各项目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13号)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积极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请各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每年度结束后,将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进度、投资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自评等的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