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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河源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东源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结合蓝口镇实际,形成了《蓝口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邮寄到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邮编517564。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社会各界给予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