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308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注册未设立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并强制设定有效期。 《意见稿》表示,将对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注册未设立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设立有效期,统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实施拟分阶段实施,200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申请人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2001年1月2005年6月30日取得批准证书的,申请人应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