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
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你知道注销、吊销、撤销之间的差别吗? 有的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就以为不用管了,其实不对下面少税派来介绍一下注销、吊销、撤销的意思!赶紧搬小凳子来围观吧! 首先,有一点必须明确: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因此,不论你是被吊销还是被撤销,最后都还要走注销流程。 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7月29日,社旗县召开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副县长刘宏钊参加。 会议指出,要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供保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实现动态清零;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实现“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导读]:吊销指的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公司有不参加年检公告,或者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成立后无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公司被吊销。 吊销指的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发票来了! 相信最近很多财务人员都收到了税务局发布的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究竟什么是全电发票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全电发票的全称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郑州会计培训企业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扣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是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等,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所以,企业因购买税控设备和技术服务费减免的增值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你知道注销、吊销、撤销之间的差别吗? 有的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就以为不用管了,其实不对下面少税派来介绍一下注销、吊销、撤销的意思!赶紧搬小凳子来围观吧! 首先,有一点必须明确: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因此,不论你是被吊销还是被撤销,最后都还要走注销流程。 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奥纳科技是集研发、销售、代理为一体的电子行业开发销售型高科企业。专业从事电子产品设计、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以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代理销售;同时也为OEM厂商、高科技研发实体企业、渠道商提供供应链资源优化整合服务,先后为多家研发实体企业、OEM厂商提供供应链资源优化、整合服务。 电子元器件主要代理销售品牌:日本村田(MURATA)、TDK、风华、顺络、AVX、KEMET、VISHAY、NEC、电连精密ECT、等品牌产品,具体品种包括:贴片电容、安规电容、可调电容、钽电容、贴片电感(高频绕线电感、高频薄膜电感、高频积层电感、功率电感)NTC热敏电阻、滤波器、振荡子、射频同轴连接器、射频测试头、等品种
工作职责: 1、负责客户信息系统维护以及日常应收账款账务处理; 2、定期与客户对账,跟踪回款进度,定期清理逾期款项; 3、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与管理; 4、负责税控开票系统开票、购票、增值税发票认证等日常增值税税务事宜; 5、负责税务纳税申报以及与税务部门的日常联系对接; 6、负责办理出口产品免、抵、退税业务;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任职资格: 1、教育水平: 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税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类相关专业 3、所需资格证书: 税务师、中高级会计师,CPA 优先 4、经验要求:从事应收账款或税务工作3年以上 5、技能要求:熟练使用SAP、金蝶等ERP软件、熟练EXCEL、word 等办公软件。 6、素质要求: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是否也需要推行升级版税控系统? 2015-06-29 15:59 来源:河南国税 浏览:12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税务总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目前系统运行稳定,纳税人反映良好。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5〕199号)第一条规定,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因此,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除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外,均纳入发票升级版推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