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本文摘要:安青网讯 11月17日上午,第三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意创业大赛总决赛在安徽合肥举办。本次大赛以“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为主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安徽省中华职教社、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牵头主办,中职组决赛在合肥理工学校举办。前期经过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网络评审后经大赛组委会证实,来自全国27个省市,40支代表队近300名中职学子转入到总决赛
2月25日上午,2022年全国高教处长会议在重庆召开。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我校在梅山路校区设分会场,线上参加会议。副校长吕雄文全程参加本次会议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主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关于2022年要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的要求,依据城市建设中长期布局规划、街道社区常住人口密度、“七普”适龄学生数变化趋势、学校服务半径、国家和我省相关办学标准,结合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及城市交通状况等因素,埇桥区教体局成立学区调整工作专班,进学校、进社区,通过深入调研,形成《宿州主城区部分初中学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一初中校本部等8所初中学校学区调整,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按以下方式反馈: 2.信函方式: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埇桥区教体局基教股(邮编:234000)
一、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西)2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完全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名次)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清”原则,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剩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学生若想调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整
孙辰,女,1988年11月出生,安徽蚌埠人,中共党员,2013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硕士学位,助教职称,音乐与舞蹈学院专任教师。从教6年以来,获得2014年蚌埠学院“优秀辅导员”,2018年蚌埠学院“资助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7年指导学生获得第八届安徽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2018年指导作品《赶摆路上》《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获安徽省教育厅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甲组二等奖,2018年指导学生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新实践项目;近年发表学术论文10篇,三类6篇,四类4篇,其中包含淮河流域音乐文化及文化传承4篇,音乐教学研究5篇,音乐交叉学科1篇;主持蚌埠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淮河流域音乐艺术品质及汉语境的研究》一项;主持蚌埠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类教学研究一般项目《传统钢琴教学与应用钢琴教学一体化教学体系的构建与研究》一项。
我校成功入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197个。我校成功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开始启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
各本科高校、各市工商联、省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省教育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一届安徽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赛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工商联联合主办,kok在线客服(中国)有限公司、安徽省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安徽省高校校办产业协会承办。 二、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成果对接、资本驱动”为原则,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旨在通过大赛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促进企业承接科技成果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精神,经填报志愿、组织面试,按照谯城区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和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拟定我区签订协议考生名单,现予公告。 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 (一)考生签订协议时携带中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生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31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报送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方案和评审结果备案报告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57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18〕27号)文件精神,经职称领导小组推荐、学科组评议、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姚政宏等79位同志通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吕兆承等9位同志通过实验师专业职务评审,盛毅同志通过政工师评审,高平等2位同志通过馆员评审,方静等3位同志通过主治医师评审,陈玉凤等2位同志通过会计师评审,马静通过经济师评审,刘磊等3位同志通过工程师评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向人事处反映或发送至高彦花电子政务,电话:6863708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 2022.11.09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化高... 2022.09.07 关于印发《安徽高校服务新一代信... 2022.05.09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做好新... 2023.03.22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双高计划”... 2023.01.16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 2023.01.16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 2023.01.16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 2023.01.16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 2023.01.16 科学把握“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 2023.01.16 绩效评价结果或涉及项目经费支持额... 2023.01.16 安徽省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 2023.01.11 中国教科院课题组:2022职业教育改... 2022.12.30 【资料下载】常用职业教育政策手册... 2022.12.29 二十大报告关于职业教育有哪些新提...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