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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面向校内公开选聘学校办公室职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三)协助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联络、督办、催办工作; (四)负责学校综合类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奖励工资,按科员1.2系数执行,课时按兼职教师计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科员待遇。 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0544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