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jn1c
>《关于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的通知》1998年
近年来
>《关于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的通知》(1998年) 近年来,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将他人驰名商标及公众熟知商标在电子信息互联网络上作为域名注册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为了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防止此类抢注事件的进一步发生,我国互联网络的主管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6JN1C)应我局请求,已于近期将目前尚未在该中心进行“.OOM.6r域名注她的我国驰名商标共32件,以CNNIC的名义在COM.CN”域名下注册完毕(英文或者汉语拼音)。据CNNIC通知这批域名将由CNNIC预留2个月,过期将被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