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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浙教督〔2020〕145号)要求,经幼儿园申报,公办中心(实验)幼儿园预审,市教育局审核,组织评估组对幼儿园开展实地评估,现将拟通过三级幼儿园评估的幼儿园予以公示: 东阳市五马塘幼儿园(新评)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1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科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