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7月15日上午,长治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在黎城县医院五楼会议室举行。长治医学院副校长郑金平、黎城县副县长张中伟、市卫健委王海滨调研员、长医附属和济医院常务副院长郝少峰、长治医学院科技处副处长杨建洲、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靳毅、和济医院眼科副主任李会琳及郭小芳医生出席会议。县卫体局相关领导、县医疗集团相关领导、县疾控中心主任及项目负责人、县直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分管院长、内科、眼科医务人员等60余人参加会议
2020年01月12日 15:00| 1月11日下午,2019年度科技工作总结会议在图书馆第一会议室召开,校长王琦、副校长李卫民、科技处处长、各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科技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卫民主持。 张启俭处长首先对我校2019年度科技工作进行了总结盘点,汇报了学校科技奖励、科研平台、项目立项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科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有组织的科研,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意识和科研动力
学校除设置有科技处外,还专门成立了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下设学报编辑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主要承担高职教育研究、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研究任务,为学校发展提供咨询参谋及情报资料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对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对学校在高职办学方面的做法开展专项研究,进行总结提炼,为学校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谋意见; 2.负责高职研究方面课题的立项及管理,积极开展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的调研及信息服务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和规范,做好《天博手机版(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报》的编辑发行等相关工作; 4.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信息,积极参与国内兄弟院校组织的有关高职研究、学报发展等方面的学术会议,及时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与合作
3月17日上午,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俊峰一行来校调研交流。校党委副书记薛浩出席工作交流会。 薛浩代表学校对李俊峰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校办学历史、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希望进一步增强两校交流合作,促进两校共同发展
2019年12月6日科技处组织相关专业校外专家,对我校2019年度应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答辩。参加此次结题答辩项目共计57项,经过主持人现场PPT汇报,专家质疑,最终54项通过验收,3项暂缓通过验收。 来自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和吉林医药学院的九名专家,分成三组,认真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汇报,并对汇报内容提出了中肯意见,同时对部分项目的后续研究进行了深入指导,让主持人受益非浅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举办2023年第九届黑龙江省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黑科联发〔2023)4号)要求,我省定于4月下旬举办“2023年第九届黑龙江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有意愿参与的教师,由学院自行组织遴选,以学院为单位推荐1名教师选手至学校科技处;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1、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模式,提高市场运作和资源整合能力,促进院地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及转移转化; 2、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编制技术转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梳理,策划、组织、参加各类对推广、接会和展会; 4、负责合作资源拓展与联络、洽谈跟踪、协议拟定及签署; 5、负责横向项目全过程管理; 6、协助科技处组织申报政府产业化类科技项目(含与企业联合申报); 7、负责科技成果资本化的前期策划、备案、审批和投后监管; 8、代表纳米所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参与持股企业经营发展的决策及管理; 9、负责建立纳米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专利全过程管理;
分管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高教研究所、招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课程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明德书院 分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创建办公室)、小麦和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粮食产业经济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与技术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 分管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校友工作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资产经营公司(校办产业管理中心)、东校区管理委员会
9月6日上午,学校召开第五轮学科建设动员会。校长刘雅红出席会议并对迎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农学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动物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海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食品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处、社会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 2.示范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支持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项目列入示范。 1.示范项目应以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1、2)和申报书(附件3、4),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盖章报送项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