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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5月申请享受“本市郊区农民跨区就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为5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