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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许昌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要求,许昌市财政部门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为确保房租减免工作及时高效,许昌市财政部门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租户的资质,并签订“房租减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