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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12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2年4月20日9:00在福州山海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天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