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事项:徳力股份14年3月10日发布年报全年营收10亿同比增3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0.8亿同比增-14%EPS0.20元。4Q13营收、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分别为3亿和2百万同比增52%和-93%。基本符合公司于14年1月30日发布的的业绩预告
2020年8月14日晚间,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家居”)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称,上半年营收27.05亿元,同比增长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7.96%。 帝欧家居上半年营收27.05亿元 同比增长8.27% 8月14日,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称,上半年营收27.05亿元,同比增长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7.96%。 孚日股份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1.45亿元,同比下降44.03% 孚日股份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4亿元,同比下降19.91%;实现净利润1.45亿元,同比下降44.03%
面对突然集中爆发的P2P风险,7月13日,深圳互金协会紧急下发通知,对P2P平台退出程序做出规定。7月13日晚间,深圳互金协会下发《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平台,应建立退出领导小组,退出中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并及时安抚投资人情绪。 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明确保险代理人准入黑名单,其中,五类股东禁入保险中介行业
云南旅游:1-9月归母净利6328万元 下降41.83% 10月28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今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同比减少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万元,同比减少53.13%。 据悉,于2019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4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46万元同比增加1531.85%
云南旅游:1-9月归母净利6328万元 下降41.83% 10月28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今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同比减少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万元,同比减少53.13%。 据悉,于2019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4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46万元同比增加1531.85%
科远智慧: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9.96% 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6.88% 日期:2021年7月22日 下午8:56 发布易 7月22日 - 科远智慧(002380)最新公布半年报全文,本期实现每股收益0.1535元,营收增长19.96%,净利润下降46.88%,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8390户,本年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对下报告期业绩预计:不适用。 (数据来源:巨潮)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381.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9%,主要是报告期内在中成药收入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人参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942.9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08%;利润总额4407.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1.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2%;基本每股收益0.0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1%
云南旅游:1-9月归母净利6328万元 下降41.83% 10月28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今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同比减少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万元,同比减少53.13%。 据悉,于2019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4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46万元同比增加1531.85%
云南旅游:1-9月归母净利6328万元 下降41.83% 10月28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今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同比减少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万元,同比减少53.13%。 据悉,于2019年第三季度,云南旅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4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46万元同比增加1531.85%
(一)为了解和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