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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和《关于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劳就〔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20年度长乐区派遣类批次福州市长乐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