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17年5月18日,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大湾镇国土资源所在修建无障碍通道过程中,发生一起施工人员三级烧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三级烧伤。 各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马上过去帮钟仲谋脱去已着火的衣服,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大湾镇国土资源所、高要区大湾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完善了《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奖相结合,强力督促信息公开。 (二)丰富公开载体
(本网讯)2月1日,区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大峡谷宾馆附六楼会议室召开。 主席团常务主席魏端、陈新、熊科兵、师玉容、张叶、秦红兵、江莉、何安祥出席会议,会议由魏端主持。主席团成员应到21名,实到19名,符合法定人数
2021年,区地震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单位领导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有效缓解南关区学校、医院、商圈周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区住建局于3月2日发布了《南关区住建局关于公开征求交通拥堵问题及建议的通知》,公开征求需要尽快解决的全区住建领域交通拥堵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在意见建议征集期间,收到反馈意见25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增加南部城区的公交线路,调整现有公交线路停靠站及运行时间
9月20日,由区委区政府主办、区委宣传部承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开启新航程”主题教育活动正式启动。作为怀柔五年来建设的亮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因2014年的APEC会议和2017年“一带一路”的成功举办受到全世界的瞩目,是怀柔发展比较快的区域,也是怀柔人民的骄傲。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重要参观地“国际会都”,是由雁栖岛游览管理部负责讲解工作
广州荔湾区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地址:点击打开地图查询。 广州荔湾区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简介: 广州荔湾区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追求更新观念,适应发展的需要,致力于办一所高度现代化的学校,让学生受到现代化的优质教育,为学生成长为创新型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广州荔湾区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教师秉持着敬业乐群,爱生立人的教风,不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的文件精神,为发展和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拟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牵头,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房管局等9个部门组成。7月,区农业农村委下发了《关于建立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现送区政府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6月30日上午,区审计局党员干部前往东山镇开展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区审计局党员干部一行首先来到位于东山镇的李向群纪念广场,在那里,他们重温了入党誓词,认真聆听了讲解员对于李向群同志的历史背景和英雄事迹介绍,深刻感受李向群同志无比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革命精神,真切体会到了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深厚感情。 随后,区审计局党员干部们来到了东山镇建丰村委会,为当地的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户送去了油、米、牛奶等生活物资,在感激党员同志们辛勤付出的同时,也勉励贫困户们要坚定稳定脱贫的信念,并嘱咐村干部要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仅要在精神上予以关怀,更要在生活中予以扶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徐泾镇沪青平公路南侧B-1A-3地块(原B-1-3))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2平方米、建设用地92.6平方米、未利用地5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