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
本文摘要:项目动工前企业需缴齐职工保险费记者5月25日从工伤保险集中于宣传日上得知,北京市建筑业职工将可以项目为单位参与工伤保险,企业在项目动工前需重复使用为职工交纳参保费用,建筑业工伤保险细则将在7月前实施。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在西城区三里河建筑工地统一积极开展全市工伤保险集中于宣传活动,现场采行面对面咨询、派发政策宣传材料等方式,更有了不少建筑工人。 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参与工伤保险人数约961万人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本文摘要: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张兰报导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的2013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全称“交强险”)业务情况表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计保险公司机动车1.47亿辆次,交强险保险费收益1259亿元;支付成本880亿元,增提未届满责任准备金53亿元,各项经营费用369亿元(不含营业税71亿元,救助基金20亿元)。2013年交强险保险公司亏损43亿元,投资收益45亿元,最后经营盈利两亿元,当年构建盈亏基本均衡。 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张兰报导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的2013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全称“交强险”)业务情况表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计保险公司机动车1.47亿辆次,交强险保险费收益1259亿元;支付成本880亿元,增提未届满责任准备金53亿元,各项经营费用369亿元(不含营业税71亿元,救助基金20亿元)
参与医保可以保障参保人员在有疾病的情况下,能够从国家和社会中获得物质帮助。所以医保大部分人都有缴费的,那么医保报销费用是怎么算出来的?下面看介绍。 医保报销费用=【(甲类药品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日本拟对“垃圾食品”和高糖分饮食征收“不健康税” 本文摘要:据外媒报导,日本医疗界公开发表报告认为,吸烟者和体重增加是日本医疗领域两大支出。当局也找到年轻人的饮食习惯不身体健康,于是以考虑到对一些垃圾食品和低糖分饮食征税“不身体健康”税。 报导称之为,日本东北大学的医疗研究队伍从1994年起就对吸烟、体重增加以及不经常运动的“三大”不推崇身体健康的群体展开追踪调查
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问题你们都注意了吗?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这中用工形式,是为了节省企业用人成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但是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工中会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家注意了吗?例如:小微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否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一一为大家解答。 问题一: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记者从市人社局最新获悉,今年2月以来,为了应对疫情影响,我市通过失业保险费返还,为企业缓解压力,效果良好。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失业保险政策再出新规,进一步提升对劳动者的帮扶作用。 首先是将为大龄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希望借此最大限度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介绍,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志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开始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移。此前,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情况,才能由单位办理补缴
1、局机关编制人数25人,内设4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安置科、保健科、调研科;下设三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干部大学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行政编制11人,老干部服务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0人。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调研员1名,副局长2名;退休人员17名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投保单位应于保险对象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投保; 并于退保原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退保。 被保险人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