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60378a
一、依据基隆市下称该市政府111年12月19日基府教特参字第
一、依据基隆市(下称该市)政府111年12月19日基府教特参字第1110260378A号函及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办理中辍生预防追踪与复学辅导工作原则办理。 二、招生资格:辅导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遭遇原因而中途辍学,经追踪辅导返校而无法适应就学环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辍之虞,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接受辅导就读,并经本市复学辅导就读小组审查符合资格者。 (一)第二次期中招生:112年1月2日至1月15日,申请对象为设籍于台澎金马之6-8年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