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学位办〔2020〕6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24号),现将调整后的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2020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