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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3月12日电(记者孔祥鑫)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长期令消费者苦恼不已。记者12日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针对“霸王条款”盛行的现状,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江苏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霸王条款”变“事后”监管为“预先”干预。 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且违反公平、诚信等原则的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主要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惯例等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哈尔滨市安委办《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清理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僵尸车”,7月30日上午,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公安交管局、城管局联合开展居民小区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及“僵尸车”集中清理。哈尔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冯永刚、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铁森、哈尔滨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和带队现场指挥行动,市治堵办、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交警、城管、消防相关部门200余人参加集中清理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联合检查组一行首先对道里区民生尚都小区进行实地检查,消防部门现场明确小区消防通道,需要施化黄网线以及安装警示标志的范围,交警部门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僵尸车”进行拖离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谆。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协议离婚后因户口迁移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只重视房屋产权的分割,而忽视了房屋内户口的问题,结果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目前,各省、市对于户口迁移和管理均有相关规定,但对于离婚后一方户口强制迁出的申请,公安部门一般不会批准。法院对于离婚后户口强迁问题而产生的争议,一般以公安行政职务处理范围为由也不会立案受理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不戴口罩在小区跑步的回京女子梁某近日引发关注。北京市今天下午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称,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活动
安监站一工作人员临危退缩被镇政府通报批评,竟对通报不服,殴打镇政府2名领导,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一计育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将“疫情防控交办单”发送至亲属微信群,造成信息泄露,受到警告处分……2月7日,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 1月27日,马颈坳镇安监站工作人员瞿锡晖拒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临危退缩,违反组织纪律。1月30日,马颈坳镇政府对瞿锡晖不服从工作安排进行通报批评
从5月2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上了解到,当日启动的降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将每周上报整改问题清单,对拒不配合或屡次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工地或有关责任人,视违法情形,市政府督察组将采取移送司法机关、通报、约谈、问责、媒体曝光方式,加速推进问题整改。 监测结果显示,进入4月份以来, PM10已经超过PM2.5,成为严重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尤其是5月1日,市区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 PM2.5和PM10平均浓度值均大幅度上升
据了解,湖南怀化市将从今年起开展中心城区燃煤锅炉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三年行动计划,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95 家单位使用的10 蒸吨(含10 蒸吨)以下的锅炉、窑炉等将全部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的燃气导热油炉,天然气锅炉。据悉,本次整改将按照分步实施直至取缔的原则,对被确定的整改对象,限期自2015 年至2017 年完成改用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用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用户,对其管网建设费进行减免优惠奖励,减免优惠奖励采取逐年递减原则,即在2015 年至2017 年完成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建设费由怀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基价分别减免70%、60%、50%,同时,燃烧设施改造费用由市财政从排污费收入中安排专项经费,每蒸吨分别补助1.8 万元、1.6 万元、1.4 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根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新备案政府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活动。 二、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备案政府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按原确定的开评标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三、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沟通衔接,了解进场交易的流程,接受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统一的现场管理与考核,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