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2122202
自 2022年2月 10日 18时至2022年2月 14日
自 2022年2月 10日 18时至2022年2月 14日 9时, 暂停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各渠道的申报缴费业务。 自2022年2月11日 9时起,恢复办理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业务。 1.自2022年2月14日9时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申报缴费业务各渠道恢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