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
一、事项名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四)按变更内容,分别提交以下文件: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的,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经营范围变更的,提交新增项目合同、终止项目的报告及完税证明;资金数额变更的,提交验资报告;经营期限变更的,提交生产经营活动费用确认函;负责人变更的,提交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作出说明
汾银河天然气有限公司银河沙桥加气站隶属于临汾银河天然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29日取得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该加气站项目的通知,工程由陕西省燃气设计院设计、河南省安阳市豫北建筑安装公司、四川和德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太原理工大学建设监理公司监理。该加气站2009年投入运行。于2014年4月28日换发了山西省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加气站位于尧都区刘村镇沙桥村,迎宾路南,2012年3月27日由临汾市尧都区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银河天然气加气站用地情况的说明”;于2013年3月8日取得了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晋201310170120J),有效期至2016年3月8日);该站于2014年7月18日取得了山西省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建设规模:规划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12万吨/年,计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120000t/a,包括危险废物焚烧30000t/a、等离子体处理10000t/a危险废物刚性填埋30000t/a(库容60000m3),废物包装桶清洗10000t/a,物化40000t/a;刚性填埋场建设库容约300000m³,分五期建设,每期约60000m³,其中填埋场2-5期地基处理包含在一期工程中
在国新办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近日公布。自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