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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美奢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金属陶瓷刀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内容:成都美奢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金属陶瓷刀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一路566号。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五路以北、车城西一路以西新建汽车金属陶瓷刀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占地34589.49m2,建设内容包括3座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