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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案,某稻公司再审败诉后,委托律师申请检察院抗诉
侵害商标权案,某稻公司再审败诉后,委托律师申请检察院抗诉,结果成功翻案!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7日 发布人:益清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650 烟稻公司因与苏州稻香村食品公司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先后经过北京市顺义区法院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北京高院再审,最终判项为烟台稻香村公司公司、北京龙腾傲谷公司(原审共同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苏州稻香村公司第352997号“稻香村DXC及图”商标专用权的月饼产品,并赔偿83万元。 一、本案中,烟台稻香村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不符合共同侵权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生产食品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了月饼包装盒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御稻村”注册商标,该商标是烟稻公司注册商标